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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李伟、王新:
2025 年4 月19 日,崔
强(债权转让方)与诸城贸
玛商贸销售有限公司(债权
受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
议》,崔强已将(2024)鲁07
民终8813 号民事判决书所
确认的你方应当向崔强偿
还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民事
权利、执行权益概括转让
给了诸城贸玛商贸销售有
限公司。
请你在接到本债权转
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债权
受让方诸城贸玛商贸销售
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付款义
务,无须再向本人履行。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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