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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王青海:我王安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2025)鲁0215 民初2600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书已经生效。现我自愿将上述(2025)鲁0215 民初26009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孙海燕(女,1965年9 月5 日出生,住青岛市即墨区店子山二路520 号37 号楼1 单元202 户,电话13506426812),现通知你自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孙海燕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王安
2026 年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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