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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齐志星:徐荣春诉齐善宝、李孝卫、齐志星一案,(2025)鲁0115 民初1294 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并申请执行,徐荣春与齐志星、李孝卫的执行案号为(2026)鲁0115 执711 号。徐荣春与齐建彬、吴长金、靳德华、靳怀海、靳德宽于2026 年5 月26 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徐荣春将(2025)鲁0115 民初1294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及附属权利全部转让给齐建彬、吴长金、靳德华、靳怀海、靳德宽。因邮寄方式无法送达齐志星,现通过本公告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请齐志星向齐建彬、吴长金、靳德华、靳怀海、靳德宽履行上述债务的清偿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徐荣春
2026 年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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