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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青岛陆启航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70281321485889K。经查实,2025 年 3
月 24 日,王瑞君驾驶鲁 UP3095 牵引车牵引鲁 BZ79D
超(机动车所有人青岛陆启航大件运输有限公司)重型
低平板半挂车,在 204 国道王台街道参加普通货物(机
械)运输。青岛陆启航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已取
得大型物件、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鲁 BZ79D 超重
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违反了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我
局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道路运政)》第 56 项,拟依法作出罚款 3000 元整
的处罚决定。因我局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
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青黄综法告
字〔2025〕第 202501148-1 号)。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
起三个工作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五个工
作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
弃此权利。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 325 号;联系电
话:17667872551,特此公告。
2026 年 5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