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福源牙科诊所(经营场所: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 39 号 11 楼 3 单元 101 户,经营者:赵绿漪,性别:女,民族:汉,居民身份证号码:370202*** *****444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203MA3FFHTH8G):本机关 2024 年 5 月 21 日依法查明你(单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卫生监督意见书壹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壹份,赵绿漪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赵绿漪、李伟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壹份,取证材料壹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版)第一百六十条裁量标准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首次发现的,属一般违法情形,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 00)的行政处罚。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二维码支付。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6 个月内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青岛市胶州市人民法院或青岛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青北卫医罚字[2024]05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实施公告送达。限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逾期视为送达。联系地址:青岛市辽阳西路 18 号兴业大厦 B 座 1007 室,联系电话: 0532-68620319 。特此公告。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二○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