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3月28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宋丽群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分别为:01SD2018001-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自然人宋丽群。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宋丽群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自然人宋丽群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自然人宋丽群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1-81106804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宋丽群联系电话:1866038055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宋丽群
2018年6月7日
协议编号:01SD2018001-3表格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11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宋丽群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债务人名称
天衣轮胎(威海)有限公司债务情况(截止2017年11月30日)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16140307-2014年(工业)字0014号、16140307-2014年(工业)字0007号、16140307-2014年(工业)字0015号、16140307-2014年(工业)字0017号2300.00
利息289.12担保人
天衣轮胎(威海)有限公司、山东浙商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舜友实业有限公司、周民强、卢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