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仲公告字(2017)第235-3号
丁绍英、胡波: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双月园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17)第235号。组庭通知和开庭通知已于2018年3月26日向你方公告送达。现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决定本案仲裁程序终结,现将决定书向你方公告送达。
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 座荣柏财富中心2层(香岭路崂山矿泉水旗舰中心西邻)
联系人:仲裁一处
联系电话:(0532)85768566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