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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12月1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669次
        
 
 许增成:本院在执行任玉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许增成所有的位于临沂市罗庄区怡景绿洲11号楼3-302-131房产(房权证号:临房权证罗庄区字第000440723号)。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33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评估报告书、(2017)售1302执53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素玲、蔡世伟:本院受理孙其明、孙其胜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于会建:本院审理的原告张果桃与被告于会建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民初4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鑫华成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杨继河与被告江苏鑫华成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华素婷:本院审理的原告初存兰与被告华素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民初6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徐乃生与被告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国海、李晓南:本院受理原告高玉明诉被告李国海、李晓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4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费英、杨海军、高学英、寿光市展亿蔬菜专业合作社、寿光市春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与被告张珈伟、刘彦君、张峻翔、赵雪萍、王小斌、寿光市神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3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费英、杨海军、高学英、寿光市展亿蔬菜专业合作社、寿光市春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与被告刘春璐、张峻翔、赵雪萍、王小斌、寿光市神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3民初3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葛君伟、孙莉杰:本院受理原告陈光阔与你们及昌邑锦鹏包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公告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丁济悦、逄英、山东秋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鹏程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6民初29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述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付华奎:本院受理原告王友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邢伟伟、于俊晖:本院受理原告王友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10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刘辉、昌邑市大丰粮食有限公司:张研华与刘建秀、郑军、昌邑市四纬纺织有限公司、郑天元、姜德军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姜德军不服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6民初2449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8年2月5日9时30分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振伟、冯讯、冯辉、李江娜、冯永奎、程丽芬、张子生、冯金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彦红、颜芹、杨顺友、敖琼、闫德新、齐兰坤、赵中智、曲彩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即(2017)鲁0781民初4133、4248、4249、425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彦红、颜芹、杨顺友、敖琼、闫德新、齐兰坤、许波、闵婷婷、蔡春兴、闵国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彦红、颜芹、杨顺友、敖琼、闫德新、齐兰坤、许波、闵婷婷、蔡春兴、闵国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民事裁定书、查封登记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彦红、颜芹、杨顺友、敖琼、闫德新、齐兰坤、赵中智、曲彩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彦红、颜芹、杨顺友、敖琼、闫德新、齐兰坤、赵中智、曲彩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新建:上诉人淄博南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孙新建、田兴光、山东华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业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该院(2017)鲁07民终3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永全、郑怀花、庄会祥、沈国云:本院受理原告诚成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0781民初47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魏玉峰: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市华电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魏玉峰、淄博鑫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2017)鲁07民辖终48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徐雪宁、刘海波、梁爽、王庆、张在庆、王心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三案[(2017)鲁0781民初4779、4780、47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曹桂清、牛景祥:本院执行的石宝玺、吕欣昌、吕来书、马光海与曹桂清、牛景祥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青州市人民法院

    秦江卫、崔佐岩: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秦江卫、崔佐岩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申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传龙:本院受理原告王素香、王传顺、王传海诉被告王海明、贾慧勇、王永吉、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黄锦均:本院受理原告韩军华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泽光、张春霞:本院受理原告李金风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梁瑞中、王健:本院受理原告李成娟诉被告梁瑞中、王方剑、王健、徐秀莉、冯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民初字第231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李成娟不服我院作出的判决,并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程国富、赵可霞、肖学民、高峰:本院受理原告陈建之华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梁洪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3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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