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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12月1日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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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法院公告
 张恩平:本院受理原告单县宝泰橡胶有限公司、陈保、陈敏诉被告孙广建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 民初2249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董亚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马超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对马超借款本息在37.5 万元限额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2 民初 3359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吴晓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龙、李兵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对王龙借款本息在 30 万元限额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2 民初 3351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赵宾: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伟、金莉君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对赵伟借款本息在 30 万元限额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2 民初 3459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赵得文、童爱清、朱兆忠、赵元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54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华旗表面技术处理有限公司、德州意派木业有限公司、山东犇羴 畜牧产业有限公司、张丙志、胡馨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 民初 273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金吉国:本院执行局移送张清辉与你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张清辉申请对你名下位于新盛店镇老金庄村宅基一处(宅基证号:200204-0797号)进行评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协商选择评估机构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夏津县人民法院技术室协商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不再另行通知评估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评估时间。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力泉:本院受理原告汪立厚与被告张力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2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朱丙山:本院受理原告庞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董玉荣、胡爱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赵洪云: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刘吉朋(刘吉鹏)与你、原审被告叶鹏、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姚庄村村民居委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申68 号受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受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友强:本院受理原告杜若秀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 民初 179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尚锋、李波、王光、杨艳秋、王威、杨尚山:本院受理原告付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 16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强强、蔡丹:本院受理原告王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外人李刚提起保全异议,本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2016)鲁0403 民初 2581-1 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娄锋:本院受理原告齐玉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许征、许太水、李贺:本院受理原告杨威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姜金岐:本院受理原告殷宪雯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圣火旭龙煤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枣庄市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你公司行政处理决定一案,因你公司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枣庄市诚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枣诚鉴评字(2017)第 0085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一份,评估你公司所有的鲁 DC7076号小型轿车一辆价格为 16000 元及本院做出的(2017)鲁 0403 执 117 号执行裁定书 (裁定拍卖你们上述评估车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 日内向本院提出。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评估车辆拍卖,拍卖所涉事项不再另行告知。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孔祥辉:本院受理原告张冬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洋、许珊: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你们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贵恒信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作出的鲁贵评(2017)字第 04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一份,评估你们位于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安桥公寓B 区9号别墅房产一套,价格为 248.57 万元及本院作出的(2017)鲁 0403 执 2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裁定拍卖上述评估资产)。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资产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守涛:本院受理原告孙中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3月 2 日上午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邵长美、李宗全:本院受理原告张俊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 435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宗元、王营、张崇伟、乔立石、黄梅、王新学、徐允玲、朱辉: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市中商初字第840、841、844、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连波、王珍、郝学明:本院受理原告刘雷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张干:本院受理原告王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5 民初739 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张干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广借款本金 540000 元,并按月息 2 分的标准支付本金为540000元的借款利息(自2016年11月2日借款之日起至本判决指定履行期满之日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郭宜生:本院受理原告王昌华诉郭宜生、靳非、于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5民初107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陈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李振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磊磊 :本院受理赵红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 民初 505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霞、泰安荣旭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金欣源贸易有限公司、泰安市万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泰安市东方兴业物资有限公司、泰安市利业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华尊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董兴强、马静、李海洋、李云、李欣、侯燕、宁雷亮: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建国(2016)鲁0911 民初2124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 执1512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唐昆鹏、牛海燕、泰安天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艺术馆: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山东润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016)鲁 0911 民初2123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51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冀卫国、满丽华、泰安市泰山区共顺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冀成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建国(2016)鲁0911 民初1373 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 执1514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召、张红、杨荣喜、邢长英、刘明富、解传珍、王岳鹏: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 1306 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 3 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 0911 民初 2064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徐道海、郑培芹、孙启昌、张秀芳、刘以安、孙传红: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 执 1360 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 3 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 民初 2771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张玲、邱化福、张复柱、冯承刚、张传英: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911执 365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 民初 1911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崔殿友:本院受理原告荆月青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息 11200 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 日上午8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王雪勇:本院受理原告袁训华诉被告王雪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 0521 民初 1984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王庆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王禹盛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4000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

    代方民:本院受理原告宋文名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02 民初 233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原告货款 107 万元及自2017 年 3 月 28 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 14430元,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仁强、徐萌: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602民初 696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限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427908.19 元、利息 76677.63元(计算至 2016 年 12 月 21 日 ),同时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至两被告还清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给原告。二、确认原告对被告张仁强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辛庄街 1 号2单元内 25 号房屋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 8846 元,由两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周玲: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烟台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602 民初3554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5 年 1 月 29 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二、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61100.09 元、利息 39441.5 元(暂计至 2017年 4 月 1日),自2017年4月2 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61100.09 元为基数仍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给原告。三、确认原告对被告抵押的坐落于蓬莱市市府路 1号内黄海花园东区 42 号楼 2-402 号房产一套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8805 元,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昭林、吴波、岳霞、威海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威海进兴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山东一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汪洋家具装饰有限公司诉山东一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金贵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民初字第 396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山东一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金贵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共同支付给原告山东汪洋家具装饰有限公司货款 287609 元。案件受理费 5614 元由你们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6 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莱州豪泽机械有限公司、王正欣、王淑恩、张玉峰、李志华、赵学圣、万世芳: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烟台市芝罘人民法院(2016)鲁 0602民初 3430 号、之一、之三号三份民事裁定书、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鲁 06 民辖终 59 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400万元,自 2016 年 5月 2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其余八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矫永先、李翠风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具状请求: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 90000 元、利息和罚息 29627.33元(暂计至2017年7月 7日),自2017年7月 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仍按约定支付利息罚息;支付律师费 1000元;诉讼费由你们负担。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林菊花、刘永高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具状请求: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 15 万元、利息和罚息 27542.17元(暂计至2016年 11 月14 日 ),自 2016 年 11月 1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仍按约定支付利息罚息;支付律师费1000 元;诉讼费由你们负担。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永高、林菊花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具状请求: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 15 万元、利息和罚息 35610.12元(暂计至2017年3月 13 日 ),自 2017 年3月 1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仍按约定支付利息罚息;支付律师费 1000元;诉讼费由你们负担。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冯国茹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李伟、李文河、高金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具状请求:借款本金39676.37 元、利息和罚息 16531.99元(暂计至2017年7月7日),自 2017年 7 月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仍按约定支付利息罚息;支付律师费 1000 元;诉讼费由你们负担。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文、吕文妍: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娜诉你们及被告王旭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字第 671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刘文、被告吕文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经本院共同偿还给原告李娜借款本金 600000 元,同时自 2015年 6 月 26 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 倍计付利息,并由被告王旭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欧阳良:本院受理原告迟尉与你、张品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02 民初 135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 (2017)鲁 0602 民初 1353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张品楠、欧阳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共同赔偿原告迟尉借款本金 500000 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绍松、孙圆圆 :本院受理原告张敬勋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02 民初2925 号民事判决书:一、限被告张绍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张敬勋材料款 412031 元。二、驳回原告张敬勋对被告孙圆圆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7480 元、公告费710 元,由被告张绍松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林智君:本院受理原告于宏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 民初2256 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林智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偿还原告于宏伟借款本金190000 元及利息(以 190000元为基数,自 2015年5月16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5562 元、保全费1520 元、公告费710 元;驳回原告于宏伟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于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加亮:本院受理原告牟江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 民初227 号民事判决书:准予原告牟江荣与被告刘加亮离婚。案件受理费 300 元,由原告牟江荣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慧玲:本院受理原告王广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陈根友:本院受理原告杜志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8 民初 15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三春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肖振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8民初 13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于越峰:本院受理上诉人于海涛、于宝东与你及于福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 民终 1779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诚信置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香波、王爱妮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协助其办理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3-8-1603 号房屋的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并赔偿原告逾期办证损失113717 元。诉讼费用 6836 元,由你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宋晓鹏: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晋、王慧诉你及第三人烟台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双倍返还定金 4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你实际返还定金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原告,诉讼费用800 元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日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霞、李敏、李利、李东诉你公司、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公司返还购房款 436000 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赔偿自2007年6月 14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及按照 10000 元/平赔偿差价损失 870000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苗春红: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传票。原告请求你支付物业费 5323.8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波诉被告你公司、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602 民初 1042 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陈波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650 元,由原告陈波负担。限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高红明:本院受理原告綦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于鹏飞 :本院受理原告綦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我院审理的威海金宝乳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需要对威海金宝乳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镇金洋路 88 号的房地产、构筑物及树木;文登市金洋乳品有限公司、文登市金洋乳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文登市电业总公司名下的房地产予以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镇金洋路88 号的房地产、构筑物树木;文登市金洋乳品有限公司、文登市金洋乳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文登市电业总公司名下的房地产。二、变卖价格。10666301.12 元。三、变卖方式:现状变卖,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税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变卖中的成交价全部为本院实际收取的价款,整体应买者优先。四、应买申请登记方式:有意应买者可持变卖公告及身份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 日内到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技术室报名,并交纳保证金130 万元。在报名期内,如仅有一人缴纳保证金,即成交;如 2 人以上缴纳保证金,再进行竞买(竞买期间不再接受其他报名);如无人缴纳保证金变卖终止。五、变卖时间及地点:变卖会定于2017 年 12月20 日上午9时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进行。联系电话:0631-8476721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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