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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韩亮:本院受理申请人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成学志、东营锦泽工贸有限公司、成兵、肖宏伟、东营瑞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查封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韩亮的鲁EH0631车辆一辆,保全价值2万元,我院已做出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财保1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翠霞、闫志刚:本院受理原告张正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91民初2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思锐:(2017)鲁0591民初936号原告王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诺建材有限公司、王海刚、王晓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保全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尚新军、薛爱娥、巴锡春、苟迎春、东营市凯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海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大堂、任玉美、刘艳红、东营双赢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军、刘艳红、李大堂、任玉美、东营三新食品有限公司、东营双赢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维民、奚云玲:本院受理原告宋晓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代佃军、周丽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德发诉被告代佃军、周丽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樊红:本院受理原告胡娜诉被告樊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孙相民:本院受理原告王胜明诉被告孙相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开林:本院受理的原告杜成华诉被告王开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9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2月20日受理了申请人哈尔滨东洲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其遗失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哈尔滨东洲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码00100061/21525207、票面金额伍拾万元整、付款人东营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款人广饶中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付款人开户银行东营莱商村镇银行八分场支行、出票日期2016年7月14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1月14日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哈尔滨东洲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2月20日受理了申请人哈尔滨东洲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其遗失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哈尔滨东洲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码00100061/21525208、票面金额伍拾万元整、出票人东营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款人广饶中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付款行东营莱商村镇银行八分场支行、出票日期2016年7月14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1月14日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哈尔滨东洲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丽丽:本院受理原告马睿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9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康沈阳、张艳洪、田立伟、宋国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书及(2016)鲁0502民初276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俊:本院受理的原告彭超群诉被告刘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周世凯:本院受理原告杨强与被告东营市辛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周世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健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健返还保证保险赔款265081.70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孙吉超:本院受理原告郭树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陈祥阁、刘静:本院受理原告刘洪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91民初29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岳书伟、郑秀文、赵在旺、张计斌、孔德英、常立卫、黄胜瑞、邵民香、张伟、宫雪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斌、郭静、济宁天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91民初2887、2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昌豪煤业物资有限公司、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山东金硕煤电有限公司、济宁鑫盛煤炭洗选有限公司、刘洪岩、康春玉、胡祥广、陈娟、张新、郑华伟、范纪社、谢德云、马守忠、韩同苓: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诸暨市永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骆春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霞:本院受理原告李德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卫忠:本院受理原告崔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玮:本院受理原告郭振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91民初2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军海、高玉美、孔凡玉、刘祥菊、孔凡文、汤先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分别为(2017)鲁0883民初2259号、(2017)鲁0883民初2260号、(2017)鲁0883民初226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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