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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804次
        
 
 赵子华、钱进、李景诗、杨玉新、苏晓亭:本院受理谢茂志诉你们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蓬登民初字第 12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黄杰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善强、刘善江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蓬商初字第18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李永乐、刘士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张秋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84 民初 212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孙鼎龙、孙义敏: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泰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11 民初 1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继鹏、高娟娟、烟台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11民初 1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周忠磊、烟台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11民初 11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温岭市正田摩托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正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冠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 年4月 12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温岭市正田摩托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正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冠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 年4月 12 日下午十四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温岭市正田摩托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正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忠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 年4月 11 日下午十四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温岭市正田摩托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正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忠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 年4月 11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刘兆浩(身份证号 370611196412060337):本院受理原告车丕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依据高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6)鲁 0785执 116-2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位于被执行人李忠敏名下的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南关社区南关村前新一街四巷 16号1层(房权证号: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0005551 号)以第一次流拍价作价 140943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聂桂臻抵偿借款140943 元。现因李忠敏拒不提供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001985 号房权证,现公告该证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2 月 20 日前持相关手续前往高密市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异议。

    高密市人民法院

    田军建:申请执行人王传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6年 5月 13 日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汶上县人民法院(2016)鲁 0830 执 858 号执行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本院(2015)汶民一初字第 20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用。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被执行人田军建的财产(车辆)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汶上县人民法院

    田军建:申请执行人王传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6 年5月 13 日立案执行,诉讼中,法院已查封你所有的车牌号为鲁 HAN999 轿车一辆。在执行过程中,对该车辆依法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 150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一份,如对以上报告有异议,可在报告送达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宜飞:本院受理原告潘敏与被告王宜飞、杨广荣、王雨、孙先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 10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判。

    梁山县人民法院

    姚学文、王田:本院受理的天津市翠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及莱芜市晟福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 8 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玉连:本院受理原告吕平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织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莱城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何晓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吕学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6)鲁 1202 民初 6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吕学忠与你方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2民初 6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新江、张长松:本院受理原告胡俊华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2 民初 2038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宋家玮、王涛: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银锐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2 民初 2148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农高区法庭领取上述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荣本:本院受理原告李淑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2 民初 24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上海天长地久车业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本院审理的你方与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口镇信用社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本院执行一庭要求依法对你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价值进行司法技术评估。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2 鉴412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方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第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庭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对涉案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价值进行司法技术评估。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苏国辉、朱新华: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曹炳臣与被申请人(原审原告)李荣国、原审被告苏国辉、原审被告朱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422 民再 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王松、孙芬芬:本院受理原告裴书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 1422 民初 13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高英兰:本院受理原告苏绍明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1914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建光:本院受理原告王大伟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范金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守良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泽刚:本院受理原告陈书平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2087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盖延利:本院受理原告张东锋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民初 1401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窦海厚:本院受理上诉人陶宁诉你、郑国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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