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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邹城市人民法院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820次
        
 
建刚、贾永超、史景银、贾永亭、邹城市冰海散热器有限公司、刘景奎、汤克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惠泽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王安全:本院受理原告吴金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 425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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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抒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民初 147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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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王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民初 14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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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范诗凯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 民初 148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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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艳:本院受理原告刘绪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 民初 381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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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大志、张后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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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天果:本院受理原告甘信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 民初 25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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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耀:本院受理原告李作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 43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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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耀:本院受理原告黄凡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 43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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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利军:本院受理原告步长新诉你和常士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崔利军:本院受理原告步长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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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刘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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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光营:本院受理原告朱振东诉你及韩衍萌、杜折云、袁利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 352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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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涛、王婷婷:本院受理原告王井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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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涛、王婷婷、唐宪岁、董雷:本院受理原告王井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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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现菊、赵伟、李志涛:本院受理原告王井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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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振中、王昭春:本院受理原告杜晓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430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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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全、谢绪梅、邹城市惠泽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天学诉你们及邹城市北宿镇西沙河头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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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勇、宋海霞、山东皇家香草庄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宜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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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鲁:本院受理原告于祥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17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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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洪海:本院受理原告陈凡贤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 民初 22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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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荣宽、米计仲:本院受理原告岳书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6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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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广鹏:本院受理原告崔丙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175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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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咸柱、李立秀:本院受理原告于祥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189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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