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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6年4月26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123次
        
 

 李洪帅:本院受理原告吴永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及其他送达方式均不能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蕊、青岛吉鸿峰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纪桂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及其他送达方式均不能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魏瑜嘉:本院受理原告张鸿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城民初字第32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锐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政策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华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金益船舶机械有限公司、王志全、刘丽丽: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本生与被执行人青岛金益船舶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了执行听证通知书,公告期满后,你未到庭参加听证。本院已于2016年3月15日作出(2015)即调执异字第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追加第三人王志全为本院(2012)即调执字第903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王志全应当于本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在对青岛金益船舶机械有限公司虚假出资额60万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王本生履行本院(2011)即商初字第178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青岛金益船舶机械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二、追加第三人刘丽丽为本院(2012)即调执字第903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刘丽丽应当于本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在对青岛金益船舶机械有限公司虚假出资额40万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王本生履行本院(2011)即商初字第178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青岛金益船舶机械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王志全、刘丽丽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也可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淑梅:本院受理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淑梅:本院受理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齐仁龙、宋金玲: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新府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辛志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张家港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与辛志强、青岛中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七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异议人蓝仁成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依法解除(2015)即执字第2709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对即转国用(2002)字第4号土地使用权采取的查封措施。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等听证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局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听证,逾期不到缺席听证。

    即墨市人民法院

    辛志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张家港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与辛志强、青岛中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七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异议人李峰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依法解除(2015)即执字第2709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对即转国用(2002)字第4号土地使用权采取的查封措施。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等听证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局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听证,逾期不到缺席听证。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杨肖禹:本院受理青岛三文化工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恒德路灯厂、青岛时尚雅印刷有限公司、蓝守桂、李居水: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齐仁龙: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新府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崔章芝、孙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宋媛媛诉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逊逊、刘文娜:本院受理原告张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金泽锋:本院受理原告杨学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赵成浩:本院受理原告娄德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奎虎、青岛启跃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付刚典、马福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即墨京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奎虎、青岛启跃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金光、青岛金腾食品有限公司、孙建、马福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即墨京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闫玲香、王星、青岛永泽苑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尹卫华、青岛华贺建筑英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星、王秀秀:本院受理金延斌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朱辉:本院受理王希显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鸿富裕味精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即商初字第2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新蕾宇鞋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天秀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金水来纺织服饰有限公司、青岛水成金服饰有限公司、宋平、宋涛、陈建凯、陈本树:本院受理原告雒君义与被告青岛金水来纺织服饰有限公司、青岛水成金服饰有限公司、宋平、宋涛、陈建凯、陈本树纠纷一案,因原告雒君义对(2015)即商初字第1259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霍艳:本院受理孙升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26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敬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即民初字第49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与被执行人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蓝仁成向本院提出申请称,被执行人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即转国用(1997)字第028号土地地上建筑物属异议人所有,该土地已由被执行人于2000年1月31日以20年租赁费形式抵顶1 300万欠款。本院决定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审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听证须知、异议申请书等听证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并决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局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听证,逾期不到庭,视为放弃执行听证权利,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崇银、黄秀下、程绍绪、黄丙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龙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赵红大、陈建凯、王日海、史宝利: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龙山支行三里庄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张玉全: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即商初字第1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华坤:本院受理均豪(山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鞠鹏贵: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和盛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诉你(2015)即商初字第3447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鹏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即墨市潮海电镀有限公司诉你(2016)鲁0282民初2683号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鲁启昌:本院受理原告宋广征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合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建设装饰集团节能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杨乃波、杨乃峰、张杰:上诉人徐从国就(2015)即商初字第247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瑞祥锦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冠平纺织品有限公司、青岛璐洋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纳金纺织有限公司诉你企业贷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宝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青岛宝克比华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即执字第257-4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田玉春,高玉朋:我院受理原告李永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萌萌:本院受理李延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商初字第1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曹敏、李涛:本院受理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7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江岩:本院受理原告高云霞诉你与于志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世进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盛友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周辉芳申请宣告徐汉国失踪一案,经查:徐汉国,男,汉族,1969年5月12日生,住山东省胶州市胶西镇孙家屯村78号,公民身份号码370224196905124618。被申请人徐汉国于2012年8月28日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希望徐汉国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乾创能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神勇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5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康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渤海湾食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4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姜克丽、雒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启霞、刘汝见、王凤先、张启珍: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秀娟、李茂滨、韩恭喜、姜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辛爱华、王文升、王兆朋、杨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炳富、杨玉萍、青岛福荣麟工贸有限公司、青岛业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金春梅、赵振学、金秋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希杰:本院受理吕娇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美花: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61号原告李言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何公强: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武备支行诉刘志、仇雪红、陈建波、于文成、刘东良、徐明友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义东:本院受理王东兴诉你及吴春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梁庆波、梁庆江: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1609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马连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金成吉:本院受理原告李建磊诉被告金成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7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陈林:本院审理原告李萌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志良、杨康:本院审理原告辛若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邹志亮: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先成: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71号原告王延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先成: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73号原告王延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先成: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74号原告王延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先成: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75号原告王延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丁永东、单美红:本院受理李伟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翠林:本院受理夏竹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商初字第1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淑琴、李茂科、王典启、张南、刘学亮、张淑红、张会红: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淑琴、李茂科、王典启、张南、刘学亮、张淑红、张会红: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韩树光、宋丽丽: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殷广建、路长连、高东亮、济南市天桥区广建通讯器材经营部: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秀远、田淑芹、王淑玲、即墨市昌宏达机械加工厂、杜丛娇: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晓琳、郑玉平: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世杰、田玲、李帅帅、青岛帝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哲雄: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8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哲雄: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8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陆书新、焦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9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淑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9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祥泰福安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尚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学栋、张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新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安邦代理记账事务所有限公司诉你财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永涛:原告钟斗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庆祥:本院受理原告丛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卓:本院受理原告于海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韩树光、宋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殷广建、路长连、高东亮、济南市天桥区广建通讯器材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秀远、田淑芹、王淑玲、即墨市昌宏达机械加工厂: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修鲁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安中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晓琳、郑玉平:本院受理原告高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卢正军、王海霞、张显忠、张明花、青岛城北索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大光:原告李巧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受理案号为(2016)鲁0212民初128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可文、刘圆圆:本院受理原告牟孝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冷飞、青岛九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告邱中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春丽:本院受理原告于爱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风棠:本院受理原告王学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仟军:本院受理原告洋马发动机(山东)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古界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晶茗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普惠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中慈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秋颖标准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穆洁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了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现公告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风棠、王秀花:原告刘洪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崂民二初字第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风棠、王秀花:原告车秀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崂民二初字第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顺杰、李锋:原告王新峰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李商初字第10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顺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79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15年12月7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本金79000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驳回原告对被告李锋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公告费合计291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刘顺杰负担269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加浩浩、赵卓群、栾兆伟、史钰良、万家铭、王菊鲜:本院受理原告杨大裕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远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中翔文体用品有限公司、苏同翔、赵岩:本院受理原告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远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中翔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苏同翔、赵岩:本院受理原告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志刚、青岛山同隆盛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尊和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辛丽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诺邦特服装有限公司、青岛竹子林服饰有限公司、纪毓生、曹秋娟、矫恒礼、宋秀凤、青岛德邦诺人造毛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082-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军、青岛金信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冬梅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30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隋双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业房地产开有限公司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民初字第10451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晓光:本院受理原告辛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正民:本院受理原告仪静静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桂芳:本院受理原告吕福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伟:本院受理原告邵强诉你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福荣:本院受理原告周小小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敏诉被告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家亮、陈秀爱: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吴家亮、陈秀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青岛泰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泰城估(2015)6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被执行人吴家亮名下胶州市营海第二工业园顺盛置业综合楼自东向西第14间房产的评估价值为96.1644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钱招爱: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钱招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671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钱招爱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广西路63号1005户房产一处;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6)-F01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85.68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敏: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郑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67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郑敏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武夷山路118号2栋2单元502户房产一处;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6)-F01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77.45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傅敦亮、王雪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郭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郭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郭雷、张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兆太、杨华珍: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郭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傅敦亮: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清超:本院受理原告阎风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希朋、林红、刘世波:本院受理李永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宇、杜秋:本院受理李永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宇、刘汝冰:本院受理李永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任左成、王希波、王希朋: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鹏、王希波、王希朋: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希朋、林红、王希波: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希朋、王希波: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希波、李霞、王希朋、任左成: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希朋、林红:本院受理庄岐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凌代国:本院受理宋举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永兴、邹平县金田运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高瑞玉、李金龙与张永兴、邹平县金田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执1148号执行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2014)胶民初字第329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丕照、李树进、张进美:本院执行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你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三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执字第2096号执行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4)胶商初字第4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丕照:本院执行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你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执字第2094号执行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4)胶商初字第3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胶州市人民法院

    尚明军:本院受理原告丁进香诉被告尚明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丁进香就(2015)李商初字第714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袁凯、毕兆娜:本院受理原告周继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刘君:本院受理原告姜岱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证据一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国安房地产开发公司、青岛市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刘长顺诉被告青岛市恒泰房地产开发公司、青岛市国安房地产开发公司、青岛市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因青岛市国安房地产开发公司、青岛市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俩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7法庭(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邵墉、张蕊:本院受理原告于加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6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邵墉、张蕊:本院受理原告于同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6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淑华、徐秀珍: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成龙、占亚洲:原告牟信强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副本、司法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鸿鹏:原告姜家和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副本、司法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亚琛、雷永斌、杨茂林、初丛凯、宋严华、高扬:本院受理原告项科军与被告青岛三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第三人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玉阶:原告何文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副本、司法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文刚:原告青岛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1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华:原告青岛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1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魏芳:原告青岛银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1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全宏、徐进常:原告王新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4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嘉祥麒润电器有限公司、嘉祥日日顺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仲年、安翠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担保中心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秀芹、徐付好、徐晓山、梁高飞、贾汝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坤进出口有限公司、河北创隆工程橡塑有限公司、林成忠: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大船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赵秋平、葛星:本院受理原告车江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洪忠、丁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宿拥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肖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周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战建青、姜启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永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汇天地物流有限公司、耿长山、董明磊、青岛亚金运输有限公司、朱荣珍:原告魏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崂民二初字第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汇天地物流有限公司、耿长山、董明磊、青岛亚金运输有限公司、董斌、段爱花、朱荣珍:原告魏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崂民二初字第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侃诉被告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胜国诉被告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佩成诉被告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术基诉被告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爱玲诉被告青岛全统旅游育乐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继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瀚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继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周滨:本院受理原告申华与你及仇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15)川民初字第2005号民事判决书,并已向你公告送达。因仇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杨逢迟、赵文华、杨海婷、张羽、吴芳、巩莱贤: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路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09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娟、孙加君: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桓执字第565-3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孙加君、王娟所有的位于桓台县橡树湾小区1号楼2单元5层西户房产(产权证号:08-1905598)一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康鼎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诉淄博康鼎物流有限公司借贷纠纷即(2014)淄执字第156号一案,申请人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涉案标的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淄立委字第003号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永军、山东高旺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景永梅、王彦斌:本院受理原告徐广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秀红:本院受理原告刘庆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谭虎: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谭虎、翟慧萍、张鹏飞、杨猛、谭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胡兆军: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胡兆军(2016)鲁0305执861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05执861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你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淄博同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淄博同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6)鲁0305执862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05执86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你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淄博世邦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朋诉被告淄博世邦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毕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淄博汇洋建工有限公司、淄博昂辰工贸有限公司、淄博研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毕立友、巩俊芳、巩忠良、周荣光: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安宝机械制动材料有限公司、淄博丽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申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08: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牛福波:本院受理原告毕同忠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周商初字第7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牛福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毕同忠货款及违约金141568.5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君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薛忠飞与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09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治国、闫成行:本院受理上诉人闫以华,原审原告淄博陆海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09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葛英、李光良、济南祥云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你们与与陈菊、马志祥、宁秀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陈菊、马志祥、宁秀娟申请执行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淄民一初字第5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执字第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庆军、单丽、山东维尔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桂彬与你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09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连祥、淄博银仕来纺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颜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审原告苏文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09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立兵:本院受理原告淄博玲宝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桓商初字第1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视为自动撤回上诉。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绍吉、胡伟伟:本院受理原告成伟诉被告王绍吉、被告胡伟伟、被告王克军、被告李象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何晓亮:本院受理上诉人岳青,原审原告赵钦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09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元军:本院受理原告孟庆泉与你及淄博市淄川远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刘元亭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山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许在众、许雷: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许在众、吕鹏、许雷、许善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川商初字第12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业厚、刘长波、段海红、韩翠英:本院受理原告张庆江与被告步福祥、第三人刘业厚、刘长波、段海红、韩翠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川民初字第19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树浩:本院受理原告陈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钢民初字第9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洁:本院受理原告王珍诉你与燕丽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5)钢民初字第83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洁、燕文文:本院受理原告王珍诉张洁、燕文文、燕丽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5)钢民初字第837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段鹏鹏:本院受理原告吕桂青诉被告段鹏鹏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钢民初字第898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吴桂清、顾毅: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兰、顾红伟、顾钧诉你们及被告顾滨、顾伟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青法民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曹桂清、牛景祥:本院受理赵连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孟凡红:本院受理王守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吕世家:本院受理申诉人(原审被告)杨涛、赵延国、潘晓平与被申诉人(原审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吕世家、王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商再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吕世家:本院受理申诉人(原审被告)杨涛与被申诉人(原审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吕世家、王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商再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崔力军、刘玉霞:本院受理的原告苏世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商初字第1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吉玉蝉、王宁:本院受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邓晓俊:本院受理张志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玉吾:本院受理孙庆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窦洪友、郭家丽、赵在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诉窦洪友、郭家丽、赵在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同源建材有限公司、潍坊祥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肖海霞、王彬、雷巧玲、王刚千、任宪军、张玉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潍坊同源建材有限公司、潍坊祥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肖海霞、王彬、雷巧玲、王刚千、任宪军、张玉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滨海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圣远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寒滨民初字第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守茂、赵兴吉、刘守良、刘守孝、赵金辉:本院受理原告刘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寿民初字第44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周福广:本院受理齐洪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董永礼:本院受理原告董洪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稻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牟素荣、锡敏庆、锡翠香:本院受理原告孙思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00时在本院稻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国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潍坊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寿商初字第1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徐磊、吕廷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桂荣申请执行徐磊、王红霞郭建华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恒通房法估字(2016)第00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载明:你所属寿光市光明路东圣城街南光明组团北区4号楼1单元202室及车库评估价值为46623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

    寿光市人民法院

    汪爱菊:本院受理原告李克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2015)寿商初字第279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葛立强:本院受理原告孔庆香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20日作出(2015)寿民初字第255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清潭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桑新伟、桑梓林:本院受理原告张来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2015)寿民初字第434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寿光市人民法院

    胡光芳, :本院受理桑春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谦逊、刘向国:本院受理原告张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寿民初字第30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思刚、戴芳芳、林兴杰:本院受理李秀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袁荣光、孙芳芹、袁振、袁荣箱、王建凤: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乃进:本院受理刘春梅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基成、赵云:本院受理原告潘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经民初字第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金宁波、王爱霞、刘京科:本院受理吕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光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昌商初字第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围子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曹新凯、徐艳:本院受理原告李勇与被告曹新凯、徐艳、张培武、邱光春、乔俊国、乔玉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高民初字第9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孙玉燕:本院受理王加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董新训:本院受理你与李凌云、杨茂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2016年6月22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梅:本院在执行王守庚与于梅、于友林、潍坊世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潍坊君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于梅、于友林、潍坊世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潍坊君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依法作出(2015)开执字第33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拍卖于梅所有的位于奎文区潍州路766号中央丽景小区2号楼4-301房产一处以清偿债务。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开执字第33号执行裁定书。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孙永:本院受理原告刘高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开民初字第15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文和、滕秀芹、王树勇、李伟、孙艳群: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赵文和、滕秀芹、王树勇、李伟、孙艳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开商初字第268号民事判决,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268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俊江、韩玉琦、曹振中、马海燕、高帅、于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李俊江、韩玉琦、曹振中、马海燕、高帅、于丽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开商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隋文杰、王春玲、李欣(曾用名:李存福)、许国连、刘乃宝、徐宝莲: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隋文杰、王春玲、李欣(曾用名:李存福)、许国连、刘乃宝、徐宝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开商初字第249号民事判决,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249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1月18日,受理了申请人潍坊宇宙标牌厂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年4月8日依法作出(2016)鲁0791民催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潍坊宇宙标牌厂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华源面业有限公司、寿光市张氏家纺有限公司、李春桥、朱英荣、李春明、唐俊芹、李增宝、吴增花、宋泮清、李春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开商初字第418号民事判决,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418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芬、纪涛、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开商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娄馨宁: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91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雷:本院受理原告范超与被告陈帅帅、陈明山、陈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15)开民初字第1305号民事判决,被告陈帅帅不服判决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盐厂、徐翠花、郎海涛、井瑞娟、徐江、刘洪梅:本院受理孙丙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开民初字第1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秀龙:本院受理原告李宗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夏怀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亿润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昌邑市昌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昌民初字第2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8476元,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永兴支行、全先锋、张莹、岳军玺:上诉人林志成诉被上诉人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永兴支行原审被告全先锋、张莹、岳军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杰、王莹、杨学永、王全义、赵德志:上诉人杨学永诉被上诉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肖杰、王莹、王全义、赵德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沂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砖埠信用社、临沂市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洪连、沂南县天彩礼花有限责任公司、王学文、张玉玺:上诉人沂南县天彩礼花有限责任公司、王学文诉被上诉人沂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砖埠信用社原审被告临沂市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洪连、张玉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强、刘富祥、王勇:上诉人刘富祥诉被上诉刘强原审第三人王勇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海燕、济南金宝岛大酒店有限公司蒙阴分公司、卢兴成买卖合同:上诉人刘海燕诉被上诉人济南金宝岛大酒店有限公司蒙阴分公司原审第三人卢兴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后勤、孙秀珍、王树伟、刘洪连、刘以田、刘如和、刘长伟、刘元增、刘乃柱、刘长欣、刘厚涛:上诉人王树伟、刘以田、刘如和、刘长伟、刘元增、刘长欣、刘厚涛诉被上诉临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后勤、孙秀珍、刘洪连、刘乃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网山东平邑县供电公司、石有民、进展食品有限公司、高银:上诉人石有民诉被上诉国网山东平邑县供电公司原审被告进展食品有限公司、高银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沂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庄信用社诉被告姚智、赵玉文、左安俊金融借款合同:上诉人赵玉文诉被上诉沂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庄信用社诉被告姚智、左安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志朋、武汉电信工程有限公司、赵春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诸葛福国:上诉人武汉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赵春余、原审被告孙志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诸葛福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庆、魏长亮、李现德、吴开霞、王继兰、李林:上诉人李现德、吴开霞、王继兰、李林与被上诉人李庆、魏长亮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子程、高桂林、蒋海程、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上诉人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与被上诉人蒋海程、高子程、高桂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中强、王殿平、王电启、李付香:上诉人王电启与被上诉人李付香、原审被告王中强、王殿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春龙、谢兆爱、李殿博、宋瑞利、李朝霞、宋瑞波、临沭县大公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上诉人宋瑞利、李朝霞、宋瑞波与被上诉人临沭县大公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谢兆爱、李殿博、袁春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葛祥振:本院在(2015)沭执字第1414号一案执行中,根据申请执行人孙廷伟的申请,依法委托临沂鸿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在诉讼中查封的你承包经营的(自2009年9月23日起至2039年9月23日止,位于河口北村,北至秦华承包地,西至瑞文场下地三米路,南至生产路,北至生产路,原交承包费32500元)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杨树415棵,需拍卖清偿债务进行了评估,已作出临鸿评报字(2015)第221号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鸿评报字(2015)第221号评估报告书及(2015)沭执字第1414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临沭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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