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良、招远科达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学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科良:本院受理原告赵学伟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查封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雁利: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成达食品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招金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秦守军: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远分中心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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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日斌:本院受理邓永杰诉你及丛立荣、栾富振、姜新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及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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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福振: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学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招城民初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招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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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京波、孙丽、温京燕:本院受理原告张明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刘志军、韩晓辉、刘志斌、姜献、王洪礼、刘志风、王春梅、张慧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发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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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日斌:本院受理原告邓永杰诉你和丛立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及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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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绍志:本院受理原告李世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招民初字第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山东耀铸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华鹏电器铸造有限公司诉你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招商初字第277号商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原华敏:本院受理原告宗兆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准许宗兆虎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郭民初字第164号民事判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郭家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鼎太阳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州祥辰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商初字第4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金鼎太阳能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莱州祥辰贸易有限公司租赁费17385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理清。二、被告付款的同时给付原告自2015年6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未付款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843元,公告费710元,共计4553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显忠:本院受理原告孙兆旭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柞民初字第5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柞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毛兴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商初字第3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本金4859.92元及计算至2015年5月13日的利息1283.66元、滞纳金211.45元、手续费5元,以上共计6360.03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15年5月14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另行计付。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710元,共计760元,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所玉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商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本金4822.90元及计算至2015年5月13日的利息1416.36元、滞纳金282.16元,以上共计6521.42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15年5月14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另行计付。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710元,共计760元,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建辉、孙国胜:本院受理原告杨防修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们,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莱州民初字第2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共同偿还原告杨防修借款本金63000元及利息。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宏利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茂仲、李玉斌、张吉寿、张国平、孙松斌、王锡庆、王法晋、张英胜、王广华、王永顺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十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莱州民初字第300-3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公司给付十原告生猪款(其中王茂仲45288元、李玉斌17747元、张吉寿39542元、张国平12980元、孙松斌38584元、王锡庆53592元、王法晋38692元、张英胜34148元、王广华34765元、王永顺53799元)及利息。限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晓娜:原告姜凯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柞民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柞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傅耀辉:本院受理原告姜振敏与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柞民初字第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国相忠:本院受理原告任树福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柞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市利得隆石材有限公司、烟台鑫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容翎商贸有限公司、林克孟、丛志尧、王春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长海、王双: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威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袁维坤、杨彩香:本院受理原告曲爱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袁维坤、杨虎松:本院受理原告宋志顺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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