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王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2)济农商南债转字第05-09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张范山、孙德全所欠775,807.95 元不良债权转让给王兰,其中:(1)张范山于2010年05月27日在我行借款70,000元,到期日为2011年 04月 15日,尚余69,605.00元,首贷日为2009年04月20日,担保人:陈圣华,付强,郭泰山,张金超。截至2022年3月20 日,结欠金额共计302,193.66 元,其中:贷款本金69,605.00元、利息232,588.66 元、代垫费用0.00 元。(2)孙德全于2011年06月15 日在我行借款 100,000元,到期日2012年 06月 14 日,尚余 100,000.00元。担保人:杨大利,李文刚,杨希才,截至 2022年3月 20 日,结欠金额共计470,533.29 元,其中:贷款本金100,000.00元、利息370,533.29 元,代垫费用0.00元。
现特此通知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王兰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2022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