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王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2)济农商南债转字第 05-08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孟祥彬、商希柱所欠963,901.77不良债权转让给王兰,其中:(1)孟祥彬于2013年01月15日在我行借款100,000元,到期日为2014年 01月 14日,尚余100,000元,首贷日为2011年 01月28日,担保人:穆振强,付涛,马明鲁。截至2022年3月20日,结欠金额共计390,764.38元,其中:贷款本金100,000 元、利息 288,255.38元、代垫费用2509.00元。(2)商希柱于2011年11月25 日在我行借款 100,000元,到期日2012年11月 24 日,尚余99,800.00 元,首贷日:2009年10月28日,担保人:王省身,吴吉新,截至2022年3月20 日,结欠金额共计 573,137.39元,其中:贷款本金99,800.00元、利息469,514.39元,代垫费用3823.00元。
现特此通知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王兰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2022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