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王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2)济农商南债转字第05-06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李承瑞、李德生所欠208,204.44不良债权转让给王兰,其中:(1)李承瑞于2008 年 09月 26 日在我行借款 30,000.00元,到期日为 2009年09月 25日,尚余0.00元,首贷日为 2008年09月 26日,担保人:吕振,韩玉峰。截至2022年3月 20 日,结欠金额共计 39,042.45 元,其中:贷款本金0.00 元、利息 39,042.45元、代垫费用0.00元。(2)李德生于2009年12月29 日在我行借款60,000元,尚余100元,2010年12月28 日到期,首贷日:2009年12月 29日,担保人:张七声,李瑞强,截至 2022年3月20日债权合计169161.99元,其中:本金100元、利息169061.99 元、代垫费用0元。
现特此通知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王兰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2022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