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王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2)济农商南债转字第05-04 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韩其峰、吕传伟所欠147,515.92不良债权转让给王兰,其中:(1)韩其峰于2008年 04 月 20 日在我行借款 30,000.00元,到期日为 2008年 10月19日,尚余0.00元,首贷日为 2008年04月 20日,担保人:吕传军,吕修义。截至2022年3月20日,结欠金额共计900,56.98元,其中:贷款本金0.00元、利息900,56.98元、代垫费用0.00元。(2)吕传伟于 2011年04月 22 日在我行借款50,000元,到期日2012年01月19日,尚余0 元。担保人:胡伟,刘波,截至 2022年3月 20日,结欠金额共计57,458.94元,其中:贷款本金 0.00元、利息 57,458.94元,代垫费用0.00元。
现特此通知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王兰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2022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