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王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2)济农商南债转字第05-03 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赵义国、刘虎所欠826,754.78不良债权转让给王兰,其中:(1)赵义国于2008年05月29 日在我行借款70,000.00元,到期日为 2009 年 05月 28 日,尚余9.94元,首贷日为2008年05月 29日,担保人:赵义和,赵义锋,甄德河。截至2022年3月20 日,结欠金额共计566,724.14 元,其中:贷款本金9.94元、利息566,714.20元、代垫费用0.00 元。(2)刘虎于2007年07月29日在我行借款30,000元,到期日2008年03月29日,尚余29,989.77元。担保人:刘万平,吕洪泉,截至 2022年3月20日,结欠金额共计260,030.64元,其中:贷款本金29,989.77元、利息230,040.87元,代垫费用0.00元。
现特此通知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王兰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2022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