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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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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催收通知书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42次
        
 

催收通知书

  • 日期:2018073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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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兖州市光大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上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吴大军、周海燕、赵建民、王小兰:

    山东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我行于2015年 12 月 25 日签订编 号为Z1511LN1562080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山东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向我行借款500万元,期限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0月16日,赵建民、王小兰为该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2016 年 3 月 14 日签订编 号为Z1601LN1566914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山东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向我行借款240万元,期限自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12月25日,兖州市光大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上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吴大军、周海燕为该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签订后,我行业已履行了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依据约定山东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应在2016年10月16日前归还借款500万元,2016年12月25日归还借款240万元,但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借款仍未予归还,形成贷款逾期。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我行现正式通知上述各方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费用。如你方不能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我行将随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特此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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