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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7月6日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82次
        
 
  潍坊明洋塑料有限公司、潍坊骏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潍坊益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陈雷、刘红梅、魏述亮、谭宝安、张瑞珍: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057931201J)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入民法院

    李晓军:本院执行的耿洪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恢2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洪勇:本院执行的杨军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23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艺霞、李佃梅、李阳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865425833N)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美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东华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亮云、潍城区西关亿居房产中介服务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梅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滕玉伍、山东沣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洪伟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何国兴、何永兴:本院受理原告王耀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捍东:本院受理原告张天翼、张素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官孝磊、郭楠楠、官洪东、陈秀青、官红霞、杨德之: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057931201J)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7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风险提示、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赵吉斌、刘艳萍、徐卫、王磊、姚中堂: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70700057931201J1-1)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林海亮、张兰勇、潍坊高新区丽灯园灯饰店:本院受理原告陈明金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吴京伟、昌乐冠娅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705民初135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程凡友、孙秀珍:本院受理原告郭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705民初199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汝磊、高新: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705民初19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马东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林军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705民初9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曹素静、王宝东、曹素芳: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刘振宇、孙秀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705民初12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生、第三人战绪学: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于跃虹诉你及第三人战绪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送达(2018)鲁0705民初19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光华建筑安装公司、李文忠: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成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267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与诉讼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天业食品有限公司、诸城市华东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诸城市双冠绣品有限公司、诸城正华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淑慧、宋修强: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5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市志亨汽车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德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焦宗福、张静、曹立军: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世俊: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孙从星: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隋美霞、刘玉江: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李文龙: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冯怀志: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4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杜学风、安丘市火焱综合商店: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胡晨辉、吉立彬: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韩智勋、徐文云: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黄万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兆志、张初美、高密市金达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龙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闻满石、闻凤强、刘青梅、孙爱江、郝瑞英、山东金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龙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5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益英、潍坊金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龙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徐文霞、潍坊兴霖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龙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杜月红、周玉清: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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