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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催收公 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分行”)依法对下列债务人或继承人享有全部本金及利息的债权,特公告催收下列债权。截至2025 年2 月26 日,下列债务人贷款已逾期,青岛分行前期已对该等债权进行了催收,下列债务人或继承人仍未向青岛分行履行还款义务。青岛分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债务人或继承人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立即向青岛分行归还所欠贷款。否则,青岛分行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维护合法债权。如已还款,请忽略。
注:1 .本公告所涉贷款及欠息余额根据债务人与青岛分行的贷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算得出,具体金额以债务人归还时青岛分行系统显示为准。
2 .如债务人更名的,不影响其承担还款责任;如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26 年9 月22 日
联系电话: 82958109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