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王吉俊:根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分行与债权受让方青岛城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其对王吉俊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息、费用和所有担保权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方青岛城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变更工资卡、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26 年10 月27 日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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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个人经营性借款合同 |
本金最高额抵押合同 |
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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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吉俊 |
王吉俊 |
编号:20 22年日银青岛
个经借字第1103003 号 |
编号:20 22年日银青岛高抵字第1103004 号 |
编 号:(2022)鲁青岛市中
证经字第1836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