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临沂兰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债权转让人临沂城发翔宇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债权受让人山东瑞霖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达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现将临沂仲裁委员会(2023)临仲裁字第1228 号裁决书载明的临沂城发翔宇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你方享有的债
权及全部从权利[执行案号:(2026)鲁13 执455 号],具体为:本金654753 .00 元及利息、能源费40641 .4 元、物业费32000 元、卫生费4800 元、保险保函费1885 .5 元、保全费3663 元、仲裁费7734 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全部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山东瑞霖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请你方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债权受让人山东瑞霖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转让人:临沂城发翔宇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受让人:山东瑞霖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6 年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