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东傲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山东虎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傲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一案(【2026】菏仲字第385 号),本委已受理。依照本委仲裁规则的规定,将相关仲裁文书和仲裁资料,向你方进行了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程序,均未送达到。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答辩通知书、选定仲裁庭组成书及仲裁庭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组成仲裁庭的期限为自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并定于2026 年12 月23 日上午9:00 时在本委仲裁
庭(地址:菏泽市府东街155 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院内市直机关共享大楼二楼)开庭审理本案,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庭审,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自开庭之日起60 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菏泽仲裁委员会
2026 年10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