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 告
因借款人周来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未履行还款义务,山东君邦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于2012 年3 月23 日已为周来的借款向上述银行代偿人民币2029373 .81元。因无法向债务人有效催收,我公司作为债权人于2013 年11 月6 日向所有债务人公告催收代偿款本息,所有债务人在此期间内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于2015 年11 月5 日再次予以公告催收代偿款本息,所有债务人在此期间内仍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于2017 年10 月31 日再次予以公告催收代偿款本息,所有债务人在此期间内仍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于2020 年10 月26 日再次予以公告催收代偿款本息,所有债务人在此期间内仍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于2023 年10 月16 日再次予以公告催收代偿款本息,所有债务人在此期间内仍均未履行还款义务。现,请借款人、保证人、清算义务人等所有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反担保人履行连带清偿责任。另,我公司名称于2015年1 月5 日由山东君邦担保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君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6 年5 月31 日由山东君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借款人:周来,身份证号:371421198902110423反担保人:临邑鑫华工贸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14245578687631 临邑大强热电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1424554352454F 德州市海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 1371 424 7774 236 35U 孙新军,身份证号:372428197111140010
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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