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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债务人:马成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李清东与田庆梅2025 年1 月5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李清东已将对贵方享有的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2023)鲁0982 民初6301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及相关所有权益依法转让给了田庆梅。现依法通知贵方,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田庆梅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人:李清东
债权受让人:田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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