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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吕春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商广森、韩雪梅与马炳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商广森、韩雪梅已将对吕春清享有的判决书编号:(2023)鲁0112 民初12029 号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及相关所有权益转让给了马炳春,现依法通知吕春清,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马炳春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人:商广森 韩雪梅
债权受让人:马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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