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青岛华岩兄弟纺织有限公司、青岛福鑫鑫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叶海波、相红岩、徐东吉、徐卫先、袁淑芹、史礼丽、青岛汇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债务人)
依据本人付宗鲲与王兆成于2026 年8 月6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现本人已依法将对各债务人享有的合法债权【具体包括: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4 民初1624 号、1625 号、1626 号民事判决书;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本金:人民币11038061 .74
元(大写:壹仟壹佰零叁万捌仟零陆拾壹元柒角肆分),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实际金额以债务人实际清偿日计算为准】转让给王兆成,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亦一并转让,请各债务人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立即向王兆成(联系电话:13658684777)履行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王兆成、付宗鲲
2026 年8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