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东开交通罚送告〔2026〕26003 号昌乐海晟物流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 年1 月7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370571202500186),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给予罚款玖佰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向你(单位)下发《催告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内容是:给予罚款玖佰元整。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案号:370571202500186),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人:宋新江、黄玉志 联系电话:0546-8325895 联系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109 室(登州路73 号北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 年8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