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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 告
申请执行人(债权受让方):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1851 号15 楼
联系方式:林经理18769767526
本公司于2024 年12 月11 日与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编号:DYYH20241209-001 号),依法受让下述全部债权及对应的担保权利,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4 年9 月21 日。因下述全部借款人、担保人(被执行人)长期失联、下落不明,常规邮寄、上门、电话等送达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执行时效相关司法解释,依法登报公开催收。本次公告对全部涉案借款人、担保人及对应多笔债权统一产生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法定效力。
一、全部涉案债权、被执行人及债务明细
1、借款人(被执行人):东营润通仓储有限公司;涉案共6 笔债权,合计本金人民币9800 .00 万元、利息人民币9960455 .85 元。
担保人(连带被执行人):路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强、蔡静静、山东富通管桩有限公司、东营市明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案号:(2024)鲁0591 执1425 号、(2024)鲁0591 执1494 号、(2024)鲁0591 执1426 号(后转为(2024)鲁0502 执4098 号)、(2024)鲁
0591 执1378 号、(2024)鲁0591 执1542 号、(2024)鲁0591 执1428 号
2、借款人(被执行人):东营森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债务本金人民币300.00 万元、利息人民币316824.66 元。
担保人(连带被执行人):石佳佳、胡永娟
执行案号:(2024)鲁0591 执1355 号
3、借款人(被执行人):东营市嘉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债务本金人民币300 .00 万元、利息人民币307622.18 元。
担保人(连带被执行人):杨强、东营润通仓储有限公司
执行案号:(2025)鲁0591 执395 号、(2024)鲁0591 执1787 号 |
4、借款人(被执行人):东营市一信商贸有限公司;债务本金人民币300 .00 万元、利息人民币338093.53 元。
担保人(连带被执行人):路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强、杨波
执行案号:(2024)鲁0591 执1427 号
5、借款人(被执行人):东营首农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本金人民币300 .00 万元、利息人民币281449 .88 元。
担保人(连带被执行人):杨强、蔡静静。
执行案号:(2024)鲁0591 执1347 号
二、限期履行催告
限上述全部借款人、担保人(全部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 日内,主动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核对账务,足额清偿各自对应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全部应付费用,全面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责任。
三、法定时效中断效力(核心留证条款)
本次登报系债权人依法对上述全部被执行人、多笔受让债权统一主张合法权利,对本公告列明的全部主体、全部案涉债权,均产生申请执行时效中断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刊登当日起,各笔债权对应的执行时效统一重新计算二年。本公告报刊原件、刊登截图、媒体发行证明、债权转让协议等全部资料,构成完整合法证据链,可作为后续恢复强制执行、立案维权、时效抗辩的法定有效依据。
四、逾期法律后果
若任一借款人、担保人逾期拒不联系、拒不清偿债务、拒不履行担保义务,本公司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财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恶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主体,将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全部维权费用,均由对应违约被执行人自行全额承担。
特此公告。
公告人: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8 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