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青岛秋实木业有限公司、赵学森:
2017 年3 月1 日,青岛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创公司)将位于胶西镇杜村工业园处厂房出租给贵司使用,租赁期限1 年。租赁期满后,贵司一直未返还厂房。2020 年7 月8 日,同创公司将上述房屋及土地转让给青岛胶州湾实业有限公司。2025 年2 月28 日,青岛麦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涉案土地不动产登记证书,但贵司仍持续占用房屋,一直未将房屋交付给上述两公司。
现通知贵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前搬离上述房屋,逾期未清理物品视为抛弃物,同创公司将自行清理至院内西北角场地处,请贵司自行保管与处置,若丢失或损毁责任自负。同时,通知人已将收取占用使用费的权利转让给同创公司,请贵司参照原租赁合同约定向同创公司支付自2020 年7 月8 日起至实际腾空之日的厂房占用使用费。
通知人:青岛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胶州湾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麦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