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青岛健信通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MA3M8X9T03。2026 年4 月23 日,张泉驾驶鲁UU9116 牵引车牵引你单位所属的鲁 BY2T0 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从事道路普通货物(家电三件以上)运输,该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你单位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涉嫌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鲁BY2T0超)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我局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道路运政)》第56 项,拟依法作出罚款1000 元整的处罚决定。因我局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青黄综执法告字〔202 6〕第202600865 号),公告发布满30 日起3 个工作日内,你单位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公告。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东
风路325 号,联系电话:17667872551。特此公告。
2026 年7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