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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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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行政处罚告知书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0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

(鲁青黄)应急罚告〔2026108 青岛路遥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现查明,你(单位)存在下列行为:主要负责人刘洋(身份证号:370103198201037016)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逾期未整改。(以下空白)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现场检查记录》(鲁青黄)应急检记[2025]763 号复制件1 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鲁青黄)应急责改[2025]763 号复制件1 份、《现场检查记录》(青黄)应急复检记[2025]763 号复制件1 份、《整改复查意见书》(鲁青黄)应急复查[2025]763 复制件1 份、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2 份、房屋租赁合同复制件1 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1 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制件1份、刘洋身份证复制件1 份等。(以下空白)

以上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部分总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捌万伍仟元(85000)整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青岛市黄岛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太行山路336

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86895325

邮政编码:266555

青岛市黄岛区应急管理局

2026 7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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