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尚玉强劳动合同的通知
兹有我公司派遣至胜建大厦的员工尚玉强,性别:男,身份证号:370502197510216430。该员工自2026 年4 月11 日起,擅自缺勤,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已连续超过74 日未到岗履职,且未就缺勤事宜向我公司及用工单位作出任何合理解释。
期间,我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挂号信等通讯方式与其联系,督促其限期返岗工作,但尚玉强始终未予回应,亦未按时返岗。
提供劳动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尚玉强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公司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现正式公告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解除我公司与尚玉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劳动关系自4 月30 日终止。
特此公告。
东营启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6 年6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