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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张家芬、王磊、聂倩雯、卢振、高同民、王松:
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韩利敏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依
法享有的张家芬、卢振 2 户 2 笔不良债权,债权金额共计 673978 . 24 元,其中本金 100001 . 00 元,利息
573977 . 24 元(截止 2026 年 4 月 20 日、2026 年 4 月 20 日之后的产生的利息亦在转让范围内)转让给
买受人韩利敏,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均由买受人受让。请上述债务人向韩利敏履
行还本付息等全部义务。现特此通知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上述借
款人、担保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将上述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直接向买受人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 2026 年 6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