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告知书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9次
        
 
 
告知书
明平伍:经核查,你非柳埠街道办事处李家塘村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具备申请使用该村集体建设用
地建设住宅的法定主体资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条件。现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告知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1998 版)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你不是
李家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该条规定的主体
资格,无权申请使用该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住
宅。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柳埠镇蔡峪村等 28 个行政村 151 户村民申
请使用宅基地的批复》济历城政地[2002]55 号)中关于
你使用宅基地的批复内容,因主体资格不符,存在依
法应予撒销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1998 版)第七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第六十九条等法律规定,本机关拟依法撤销济南
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柳埠镇蔡峪村等 28 个行政村 151 户村民申请使用宅
基地的批复》(济历城政地[2002]55 号)中涉及你使用宅
基地的批复内容。你享有陈述权和申辩的权利,如对
拟撤销事项提出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五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
此权利。你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
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听
证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6 年 5 月 28 日
 
 
  上一个:告知书
  下一个:告知书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