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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隆泰熹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与烟台蔚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烟台隆泰熹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与烟台蔚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烟台隆泰熹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
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烟台蔚孜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烟台隆泰熹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与烟台蔚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
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烟台蔚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烟台蔚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
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
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烟台隆泰熹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烟台蔚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26 日
注:1 、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债权转让的贷款本金金额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前债务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法律文书项下的诉讼费、迟延
履行金等相关费用,2024 年 9 月 20 日以后新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法律文书项下
的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亦包括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烟台隆泰
熹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法律文书项下的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按
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承兑业务的付款人、保理
业务的付款人等。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号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本金余额 利息 其他费用 合计
1 烟台威尼尔斯酒店有限公司 朴红梅 6,760,000 . 00 127929 . 58 35008 6,922,937 . 58
累计 6,760,000 . 00 127929 . 58 35008 6,922,937 .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