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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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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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 置,现予以公告: 一、本标的资产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 01 执 1031 号/(2022)沪 01 执恢 178 号执行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包 括:座落于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295 号内 101-701 号、297 号内 101-701 号、297 号内 102-702 号的 22 套商业房产,合计建筑面积 69,053.83 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 15,552.6 平方米;该建筑 地下一、二层无产权登记的烟台新天地都市广场 B2 地块 6 区地 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18,283.16 平方米。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相关抵债资产信息以法律文书及 相关权证为准,上述资产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本标的资产有租赁。未列示的承租人、物业经营者,并不 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权利义务的免除,相关权利义务仍须按合同 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相关资产资 料及法律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的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按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该资产存在的瑕疵及 购买不良资产的市场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 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 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于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 (二)抵债资产原始不良债权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 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三)上 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四)参与抵债资产原始不良债 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 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文经理联系电话:0531-5175916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517591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西路 2788 号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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