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 处 置 公 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拟处置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资产债务人 形态 所在地债务人名称 本金余额 利息 担保人 担保 物 及 其基准 他情况 日 1债权日照 山东洁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95,950,000.00 5,013,507.92 林鹤峰、丛华、林成工业 厂 房 土2023/ 彬、高丹 地、机械设备 8/21 2债权北京 北京信威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0149,650,684.93 机械设备 2023/ 8/21 3债权烟台 烟台晨煜电子有 限公司 4,279,998.00 192,934.47 招远市金宝黄金矿 业有 限 公 司 、姜志 勇、邵丽波 2023/ 8/2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及费用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 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 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 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 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相关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相关合同 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相关债权资料及法律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按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 能够接受该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不良资产的市场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 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 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 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 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文经理 联系电话:0531-5175916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517591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西路 2788 号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