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编号:信鲁-A-2024-0052-001 号 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新睿 琦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信鲁-A- 2024-0052]《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 分公司已将债务人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签订的下表所 列借款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执行依据:(2020)鲁 04 民初 20 号民 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山东新睿琦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不包括法院应退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及 先前缴纳的诉讼费费用),原合同内容不变。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 让通知书后向受让人山东新睿琦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本 通知未经受让人山东新睿琦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5 年 4 月 14 日 附表:债权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借款 合同 本金余额 合同利息 担保人 滕州 市 杏花 村3701042 置业 有0110000 限责 任147 公司 400,000,000.00 660,795,556.24 共同还款责任人:滕州 杏花村干杂调味品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 人:滕州市杏花村置业 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