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山东新睿琦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与鼎基(山东)商业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山东新睿琦物流 仓储有限公司已将债务人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签订的 下表所列借款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执行依据:(2020)鲁 04 民初 20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鼎基(山东)商业运营管 理有限公司(不包括法院应退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省分公司及先前缴纳的诉讼费费用),原合同内容不变。请贵公司自接 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受让人鼎基(山东)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履 行全部义务。本通知未经受让人鼎基(山东)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书 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山东新睿琦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4 日 附表:债权明细表
序 号 债务人 名称 本金余额(元) 截至 基 准 日 利 息及孳息(元) 担保人 确权 司 法文书 1 滕州 市 杏花 村 置业 有400,000,000.00 660,795,556.24 限责 任 公司 滕州市杏花村置业 有限责任公司、滕(2020)鲁 州杏花村干杂调味04 民初 品商贸有限责任公20 号 司
基准日:2024 年 5 月 31 日,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等 亦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