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广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广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公告 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基于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 法律文书确认为准)转让给广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广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 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广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 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广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履行主债权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28 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 人 保证人/抵押物 本金余额 利息 其他费用 债权总额 利息截 止日 东营山东金宇建筑集团 山旺有限公司、东营海 化工容新 材 料 有 限 公38,999,964.6116,892,416.11273,787.00 56,166,167.72 有限司、李成军,山旺化 公司 工机器设备抵押 2024- 11-02
注:1. 利息截止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 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广 饶县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 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 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