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张信华、丁宁: 根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市北支行与债权受让方青岛格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 让协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将其对张信华、丁宁 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息、费用和所有担保权 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方青岛格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告 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及担保 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或 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变更工资 卡、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 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 公告清单
序号 借款人 担保人 民事判决书 1张信华 张信华、丁宁 2023 鲁 0203 民初 10958 号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2025 年 2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