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袁君(“转让方”)与毕玉芳(“受让方”)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
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
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
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
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
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转让方:袁君 受让方:毕玉芳 2021 年 2 月 28 日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20 日。
2013 年 8 月 20 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罚息、复利、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
履行金,2013 年 8 月 20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罚息、复利、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
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受让人的利息、罚息、复利、迟
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
文书计算。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序号债务人 担保人 本金 截止到 2013 年 8 月 20 日利息 生效法律文书
1
青岛市化工原料总
公司
青岛五金集
团公司
825,0000 . 00 21,442,920 . 60
(2002)青民四初
字第 54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