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闫中国、刘友兰: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转让方)与自然人焦少
丽(受让方)于 2025 年 1 月 12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担
保权利全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与
担保权利人,受让方焦少丽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请主债务人和担保人自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直接向焦少丽履行还款义务。
借款编号 主债务人名称 抵押物 理赔款 逾期保险费截止基准日 2025
年 1 月 12 日
DYNEW202110
19300466
闫中国、刘友兰
河东区城开东岸 7 号楼
1-1501 等 2 处
63389 . 13 177 . 74 违约金费率 14 . 4%
公告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25 年 1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