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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马丽梅:依据债权转让方刘力玮与债权受让方李秀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刘力玮已将享有的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鲁 06 民终 4023 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对债务人马丽梅享有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了李秀峰。债务人马丽梅收到本通知后应向债权受让人李秀峰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特此通知。通知人:刘力玮 2025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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