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交通银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融资产”)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编号:2024-002),交通银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
利息、其他费用等/简称“债权”
)
依法转让给山东金融资产。
交通银行作为前述债权的转让方,山东金融资产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
特此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自知悉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接收到相关短信通知、
电话通知、信函通知或本公告)之日起,向山东金融资产履行偿还义务。
如债务
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担债务的主体依法履行偿还义务。 山东金融资产接收还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71899991013001541243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领秀城支行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事宜,请与山东金融资产联系,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531-51759159;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2788 号。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 2024 年 9 月 3 日债务人在交通银行的账面欠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债务人至实际支付日应支付给山东金融资产的利息、费用等按债务人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惠民贷”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 公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