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享有下列清单所列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现我分公司公告催收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
或相关责任承继人立即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他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
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由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
责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 担保人 借款合同号 本金 判决号
1
潍坊信
佳澳海
物业管
理有限
公司
潍坊鑫利塑料制品有限公
司、潍坊添地福肥牛有限公
司、潍坊名轩置业有限公司、
昌乐名轩餐饮有限公司、潍
坊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李庆光、孙秀梅、李庆仁、王
美云、李明杰、张秀丽
( 潍 坊 农 商 行 )流 借 字
(2015)年第 61-0248 号、
( 潍 坊 农 商 行 )流 借 字
(2015)年第 61-0247 号、
( 潍 坊 农 商 行 )流 借 字
(2015)年第 61-0264 号
9,758,884 . 65
(2018)鲁 0703 民初
2347 号、
(2018)鲁
(2018) 0703 民初 2346 号、
鲁 0703 民初
2349 号
2
潍坊百
盛包装
有限公
司
潍坊鑫利塑料制品有限公
司、
李庆光、
孙秀梅、李明杰、
张秀丽、
王磊
(潍坊农商银行)
流借字
(2015)
年第 104-068 号、
(潍坊农商银行)
借展字
(2016)年第 95-231 号
6,644,996 . 90(2020)
鲁 0791 民初
722 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32-68722138 住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168 号
注: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发布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支付给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
违约金等,
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债权转让合同
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等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