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久盈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安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青岛久盈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安博物联科
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2021)久盈富(青)字第 146 号),青岛久盈富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
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青岛安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久盈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安
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青岛安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
岛安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
保责任,特此公告。
青岛久盈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65929723)
青岛安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280706566)
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银行 借款人名称 债务情况(截至基准日【2019】年【5】月【20】日) 担保人
借款合同编号本金 欠息 垫付费用 担保人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
青岛东辰交
通工程有限
公司
公借贷字第
ZH16000001361
70 号
9,836,008 . 14 1,191,115 . 97 0
青岛海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路通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
司、刘修立、王维嘉、蒋素玲
合计 9,836,008 . 14 1,191,115 . 97 0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
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
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和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
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
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
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
债主体及/或主管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